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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化工区2013-2014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园区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营造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经化工区综合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园区2013-2014年度“两优一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化工区“两优一先”评选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在深入推进园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评选、表彰和宣传一批“两优一先”先进典型,激励园区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围绕园区和企业发展,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化工区综合党委将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树立园区先进典型和榜样,在园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进行宣传,并向系统外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各单位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时,应向基层一线倾斜。提名候选人主要从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有一定荣誉基础的可优先考虑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本条件:围绕“六有”、“五服务”开展党的基础工作,出色地完成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服务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的一种基层组织模式和工作形态。

1、有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组织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带领党员开展服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2、有能力突出、带头服务的党员队伍。理想信念坚定,服务意识较强、作风优良;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普遍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3、有贴近实际、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积极组织党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各类为党员、为职工服务活动,注重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    

4、有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有专门的党员活动阵地,活动场所有一定规模,标识统一、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功能完善。    

5、有科学规范、务实长效的服务机制。紧密联系群众,有健全的了解和收集民意的渠道,健全的党群联动服务机制,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6、有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切实做到党建和发展互促、党建和发展双强。 

7、基层党组织成立2年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发挥“五带头”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顾全大局,严以自律,作风正派。

2、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做到“五带头”即:

(1)带头学习提高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党员宗旨意识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4)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正义感强,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党龄3年以上。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具有“五带头”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安心献身党务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并勇于创新基层党建,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重要会议精神和政策方针,自觉学习中央重要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并运用于实践。

  2、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忠于职守,有较强的党的工作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和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党建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工作成效明显。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三、推荐要求和方式

本次园区“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园区各基层党组织以化工区综合党委归口、协管、直管模式为基础,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系统一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

(一)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单位在开展评选工作时,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本单位党组织党员人数3%的比例推荐(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推荐过程要实事求是,严格考察,集体讨论,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工作成绩突出、本单位党内外群众公认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单位自行申报,由综合党委办公室进行初审,综合党委组织终评。

    (二)面向基层、倾斜一线。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基层一线党支部为对象,要求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有特色、有实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如有特别优秀的,要从严掌握)。

(三)扩大民主,增强群众公认程度。各单位要实行民主推荐的办法,对确定的推荐对象,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所有拟推荐、表彰的集体、个人都要按照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归口单位党组织按系统申报,直管单位党组织直接申报,协管单位党组织申报前需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推荐。

四、时间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至6月,“七一”前完成表彰事宜。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和条件,自行酝酿推荐。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送到化工区综合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肖辉娟,67126666转6662,13918375611

          佩,67126666转6663,13564661753

  址:上海化学工业区月华路66号307室。

  箱:hgqzhdw@gov.cn

附件:

1、《上海化学工业区2013-2014年度“两优一先”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上海化学工业区2013-2014年度“两优一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当务工者推荐审批表》

  

上海化学工业区综合党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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