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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7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和2016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沪化工字[2016]61
 
关于编报2017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2016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反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真实状况,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确保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及全总和市总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工会经费2016年收支决算和2017年的收支预算的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关于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告的编制
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是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基层工会必须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1、做好期末账户的清理工作
要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在年度终了前,对各项收入、支出、固定资产等账户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为编制决算做好准备。
2、做好期末各类货币资金结存的核对工作
要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进行全面核对,确保货币资金真实,按规定严格控制现金余额。
3、做好往来款项的核对清理工作
在编制决算前,基层工会要认真核对决算年度中的往来款项(含代管经费),完善确认手续。往来款项应尽量在决算前清理完毕,不得长期挂账。年末往来款项科目有余额的,应在决算说明中逐项做出说明。
4、清查当年工会经费拨缴情况
各基层工会应严格按照行政人事部门提供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和规定上缴比例,做好2016年度工会经费拨缴工作,未足额部分必须在20161225日前及时拨缴到化工区工会。
5、认真编写决算分析说明
各基层工会对年度决算中的大额收支项目、赤字决算、投资无收益、未清理往来款项等内容予以详细说明。(可参照《上海化工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说明模版》
二、关于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报告的编制
(一)预算编制总体原则
各基层工会要按照2017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做好预算编制工
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预算编制原则,努力做到编制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确保工会经费收缴依法、及时、足额;把握工会经费使用方向,进一步向重点工作和广大职工倾斜。
(二)收入部分的预算编制
预算收入要按照来源,充分考虑预算年度各项变化因素编制。
1、“拨缴经费收入”。 本科目是指归属基层工会的经费(60%部分)。各基层工会要将提高经费收缴率作为经费收缴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行政人事部门提供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I102表)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足额计提工会经费,并按基层工会留成比例确定预算数。在编制本科目预算时,需注明计算依据,若较上年减少应说明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未经化工区工会确认的补助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3、“行政补助收入”。各基层工会要加强与同级行政的沟通,并根据行政确认的数额编制本科目。
4、“投资收益”。核算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收益,应根据工会预期的投资收益编制本科目。不得将投资收益在往来款项核算,有投资、当年无收益的必须说明原因。
5、“其他收入”。核算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支出部分的预算编制
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预算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1、“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各基层工会要将工会经费的使用重点向组织职工开展活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倾斜,在资金使用中确保工会职能的充分发挥。在编制本科目预算时,应分别注明活动项目、金额。
2、“业务支出”。基层工会的各类业务支出的预算编制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同级行政及有关标准,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要强调实效,确保绩效的发挥。基层工会的行政支出费用由同级行政承担。
3、“资本性支出”。各基层工会应强化对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通过建立制度、完善程序等手段,确保购置行为的规范。
(四)认真编制预算文字说明。各基层工会对年度预算中的拨缴经费收入测算依据、职工活动费和维权支出项目构成明细、重大活动引起的赤字预算等内容予以详细说明。(可参照《上海化工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说明模版》
三、关于2016年度基层工会经费收缴情况表的填报要求
1、各基层工会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表)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填报年度工资总额。
2、应计提工会经费是按2016年工资总额和2%的规定比例计算。
32016年度账面已拨付工会经费总额应区分“补缴上年度工会经费”和“实际拨缴2016年度工会经费”。
 4、应付未付工会经费栏有数据应予以说明原因。
四、编报工作的其他要求
(一)基本要求
各基层工会上报的各类报表,应做到表内数据勾稽关系平衡、表间数据统一,并且报送及时、资料完整、印章齐全。
(二)审核程序
为确保工会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公开,根据有关规定,各基层工会的预决算应认真履行审查程序,必须经本级经审委员和工会主席审核通过并签章后上报。
(三)各类报表的上报期限
1、《基层工会2016年度经费收缴情况表》一份,于201717前上报;
2、《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往来款项明细表》等2016年度报表各一份,于201726前上报;
    3
、《2017年工会经费预算表》、《2016年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各两份,于201726前上报;
    4
、《基层工会2016年度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一份,于201726前上报。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                                   2016年12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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