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工字〔2017〕30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工会
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构建工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职工会员监督“四位一体”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整体水平,2017年区工会经审会将继续组织开展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活动。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经审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分为3大类、15小类、20个观测点,总分值为100分。第一类“组织建设”有3个观测点,分值为15分;第二类“制度建设”有6个观测点,分值为25分;第三类“实务审计工作”有11个观测点,分值为60分。具体内容和标准详见《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2017年度基层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考评表》(以下简称《考评表》)。
2、《考评表》所考核的内容为各基层工会2017年1月至12月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各基层工会经审委员年底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自评。
3、《考评表》的各项考核内容均需提供相应书面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区工会经审会将集中组织开展审核评定。
4、各基层工会上报的考核材料不真实或本级工会经审干部发现有严重经济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取消该工会当年度考核资格。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单位不准予参加当年考核。
5、通过各基层工会自评、区工会经审会集中审核评定等程序,分别评出A(90分以上,含90分)、B(80分以上,含80分)、C(70分以上,含70分)、D(70分以下)四类经审规范化建设等级单位。
区工会经审会将于次年初对本年度经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附:《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2017年度基层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考评表》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 2017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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