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工字〔2019〕32号
关于转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在
推进 “四位一体”立体经审监督体系中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职工会员监督作用的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加大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职工会员监督作用,使基层工会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市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在推进 “四位一体”立体经审监督体系中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职工会员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沪工总审〔2019〕2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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