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工字〔2019〕9号
关于推荐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
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上海化学工业区第三届女职工委员会已于2018年12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实现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区工会委员会同步换届,经区工会批准,拟于2019年3月中旬召开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改选。请按照以下要求推荐委员人选:
一、委员名额
建议推荐1名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或女职工委员作为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敬业勤奋,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热心工会工作和女职工工作,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在广大女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3、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政策及相关规定,能有效地履行委员的职责。
三、推荐程序
请按照委员名额、条件,由委员人选所在的基层工会提名,在征求所在单位工会和党组织意见后,填写“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9年3月6日(星期三)前报区工会组织部,并将委员人选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xgyq304@163.com。
联系人:邹 毅 67126666*6113/15000366130
附件: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会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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