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管〔2022〕10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学工业区
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各企业:
近期,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了《上海化学工业区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遵照组织实施。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化学工业区2022年安全生产
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迎接党的二十大、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今年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园区“项目建设年”主题,以隐患“动态清零”、防范遏制事故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牵引,以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任务为主线,着力在树牢意识、压实责任、集中整治、提升能力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抓实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精准治理重点领域,持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守牢园区安全底线,为园区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一)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管委会党政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清单,开展领导干部“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将风险研判和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列入管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工作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要论述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
(二)夯实部门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覆盖,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有效落实安委会和应急委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和应急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依托园区环境保护、公安、消防救援、职业健康、市场监管、海关、海事、边检和交通执法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管理职能,以安全联合检查等工作为载体,推动多部门采取综合对策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落实年度安全应急工作重点任务,做好重要节点、重大任务安全管控与应急保障工作。
(三)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依法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健全完善企业风险识别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在线监控、隐患自查自纠、安全告知和承诺等工作。严格做好企业负责人化工专业背景合规工作,严格特种作业等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严格企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主体责任履责报告、警示通报和负责人约谈等制度。督促业主单位加强承包商队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实施承包商全过程安全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全覆盖。
(四)统筹“两防”工作责任。继续坚持将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严格工作责任和配套措施执行,持续做好园区企业、员工和交通口岸疫情防控等工作。继续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安全风险研判和应对,统筹做好“两防”工作。加快推进基因扩增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区域公共卫生能力。做好流程链管理,构建以三条链为基础的安全保运系统:不断健全疫情防控链,助力保障园区产业链、物流供应链平稳运行。实现口岸、卡口、人员场所防疫应对机制畅通有效。
二、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五)常态化研判防范安全风险。开展园区每周、每月、每季度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工作,加强消防、公共安全、危化品、特种设备、承包商管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职业健康和防汛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形势研判,强化重点领域防范,落实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和应对措施。每月进行安全风险提示,健全园区安全风险防范常态化机制。启动每5年1次的园区区域整体性风险评估工作,定期开展防雷、气象灾害、地震风险等区域性专项安全评估。进一步完善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气象灾害评估和地震风险区域评估等基础性、专业性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论证机制。
(六)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推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在4家试点示范企业基础上,逐步向园区2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推广。督促危化品企业做好隐患自查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严格落实化工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向市级监管信息系统报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把双重预防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的重点内容,推动企业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风险分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七)强化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进一步健全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开展自查,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备案和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等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运行状态管理和在线监测预警功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水平。
(八)强化高危领域风险管控。根据应急管理部针对苯乙烯企业专项治理制定的隐患排查要点,精准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企业实现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高SIS系统安全防护等级,最大限度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和降低危险源风险等级。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借鉴应急管理部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做法,对部分涉及烯烃类储罐、应急火炬的企业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三、持续提升本质与过程安全
(九)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安委会、应急委、消防委、海防委及防汛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市级职能部门与驻区管理单位工作的协同联动和综合治理。持续完善常态化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规范、优化第三方巡检服务内容,健全专业技术服务、巡查巡检和部门检查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推动安全应急设施等智能化提升。深化三区联动项目服务联络员制度和许可联动会审会商工作机制。
(十)坚持源头管控和治理。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十四五”专项规划》重点任务,试行《科创类项目安全准入清单与管理指南》,完善园区禁限控目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对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合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加强检维修及边生产边施工隐患排查。增强园区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运行安全保障。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危化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对“低老坏”设备设施进行排查、评估和升级改造。
(十一)促进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按照《上海市标准化建设推进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取发布实施1-2个标准,申报1-2个标准,推动若干标准编制工作。推动危化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推动危化企业人员学历资质、特种作业、自动化仪表及消防控制室等相关岗位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和园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深化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现成急救等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引导标准化三级企业提级创建。继续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活动宣传、警示宣传,组织开展新颁布法规和标准宣贯,优化、固化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和公众开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责任关怀工作,加强交流互动的专业性,更好激发企业主观能动性、发挥责任关怀对安全环保健康的促进作用。加强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培育。广泛开展“安康杯”等群众性安全活动。编制园区2021年度安全公报。
(十二)紧抓过程安全管理。推动企业继续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精细化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老旧装置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动态监控,落实设备本体安全和装置本质安全要求。督促企业加强仓库管理、危化品存放、危险废物风险辨识等,落实危化品储罐区、仓库和现场涉危气瓶的管理要求和安全措施。涉及危化品运输和装卸的企业,全面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检查确认,严格规范装卸站装卸作业,强化对运输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危化品运输和装卸环节的安全风险。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鼓励危废处理企业提升处理能力,缩短固体危废的接收时间,提高固体废物的转运效率,切实降低危废堆积暴露带来的隐患。
(十三)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开展化工区检维修作业实训基地方案研究,探索建设集承包商检修作业应知应会与应急体验平台,形成示范企业应用工程。加强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控,企业应按不同检维修作业对应的报备时限,及时报备检维修计划和方案,加强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化工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场所、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违规行为。企业在开(停)车和检维修等阶段,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停)车方案,要充分辨识受限空间、动火、高处等特殊作业及高压清洗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许可审批,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精准治理重点领域安全
(十四)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收官之年完成任务清单中的剩余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和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园区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配合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复核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深入开展以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联合检查、安委会成员单位牵头的专项检查,邀请有关专家的指导服务检查,涉及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以及委托第三方的日常检查等多形式的检查。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和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闭环。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开展危化企业定点定频执法检查,深化危化仓储、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油气管线、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等国家和本市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危爆物品流向登记、凭证购买和转让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剧毒、易制毒、民爆、易制爆等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进行购销、仓库、实验室重点危化品流向抽查核验。
(十五)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成三年行动任务剩余工作项,对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抓老旧装置突出风险治理,推行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完善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园区和企业层面的火灾防治管理体系,有序推进火灾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加强综合执法与联合管理,深入推进厂房仓库、老旧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苇塘清理、电化学储能电站等专项治理。加强企业建构筑物合规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常态运行消防观察员联合检查。推广应用企业消防精细化管理系统,逐步推进企业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接入上海市消防数据对接平台,提升智能化消防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将承包商纳入业主单位的HSE管理体系,统一标准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管理部门、业主单位以及承包商的HSE职责,层层落实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责任。业主单位要细化完善承包商资质审查标准,将承包商是否具备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是否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设施、是否建立HSE管理体系、近两年来是否有良好的HSE业绩等作为承包商准入的基本条件,从源头保证承包商能遵守业主单位的HSE管理制度,进行有效自我管理。加强对承包商的教育和培训。承包商开展作业前,业主单位要严格审查其施工方案,向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详细告知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强化施工现场过程安全监督,安排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负责作业全过程的现场监护。
(十七)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推进平安园区建设各项工作,实施《化工企业安全防护地方标准》。继续深化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危化运输车辆联合检查力度,针对危化品车辆占路停放、不按操作规范驾驶,大型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非法营运,机动车辆非法改装、管廊下停车,超载运输等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危险货物车辆和危险货物码头专项检查和联合抽查,加强重点人员、车辆、企业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动道路安全设施改造升级。优化园区全封闭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人机互动,探索实现全封闭区域内人、车、路、物实时可视化管理。
(十八)从严抓好特种设备监管。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强对园区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研判。坚持“严”的主基调,务实规范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涉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回头看”、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以及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努力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从严对特种设备该报未报、该检未检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不断督促和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水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夯实预防安全事故基础。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工作,完善检验检测数据信息。
(十九)深化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控,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边生产边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重点排查整治,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查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边生产、边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和应急意识,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和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续加强季节性工地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台,秋冬季干燥防火、低温寒潮防冻等建筑工地各项安全措施。强化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园区天然气(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天然气管网、场站、使用单位各环节安全管理。
(二十)保障口岸和海防安全。保障危化品海关监管场所的安全,海关、边检、海事、医疗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码头、储罐、生产企业整个供应链的智慧海关系统监管。紧盯危险品船等重点船舶,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规定,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运行等危险货物公路、水路安全监管,规范口岸查验执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确保口岸通关周转安全。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码头安全和船舶安全作业管理,加强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和营运资质的动态管控,继续扎实推进“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治理”等专项整治和风险隐患治理,加强液货船和防污染管理,对内河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相关涉危作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和装卸作业的监管,开展液货船装卸作业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规范性检查。实施海岸线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严打涉水违法犯罪。加强对航道、锚地、码头前沿等重点水域捕捞网具整治,优化通航环境。
(二十一)加强职业健康防护工作。深入推进健康园区建设,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化干预、“健康企业”等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园区职工健康素养。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管理要求,推进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申报工作质量控制,积极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现状评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职业健康检查等制度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深化园区粉尘、高毒物品等专项治理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岗位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职业危害重点工作场所的排查指导,配合市卫健委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治理。持续完善承包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督促落实企业检维修等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防护要求。
五、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推进安全应急信息化智能化。深入推进应急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推动试点企业进行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持续推进园区安全应急信息化建设,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数据扩容工作,危化取证企业接入全覆盖,推进园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开展智慧工地项目建设,依托智慧公安、智慧消防、智慧海关和智慧特监等项目建设,推进风险管控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二十三)强化常态化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梳理专项预案修编计划,修订突发事件疏散撤离、特种设备等5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职责、突出与总体预案的对接,优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进一步提高预案修编质量和效能。推动预案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制定园区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与分区联动应急推演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专项应急预案等专项演练,加强应急联动处置演练,有针对地组织开展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开展攻坚技能、编程演练、沙盘推演等训练,强化消防等实战训练和化工装置、化学品泄漏等专业科目救援训练,开展应急救援技能比武。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保障一个预案一个队伍,吸收更多社会化应急专业队加入园区应急队伍体系,整合企业和社会、政府应急队伍资源,推进化工专业处置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对专业队伍在执勤、训练和演练中的工作指导,坚持同训练、同演练、同处置,提升协同配合能力。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业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化应急专业队伍间的联勤联训制度。做实做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加强微型消防站业务能力,抓好轻、重型化工攻坚专业队建设,指导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企业专业应急队伍的作用,加强联合训练演练。
(二十五)抓好极端天气处置等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发布高温、台风暴雨、低温寒潮等极端天气气象预警。落实2022年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编制2022年园区汛期高潮位预报。完成汛前雨水管网清淤和泵站设施维护工作。开展防汛防台专项应急演练和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防台防汛等季节性船舶安全监管。开展园区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春季和秋季防雷设施专项检查,加强对园区水、电、气等场所雷电等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提升各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国际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升园区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六)加大应急保障能力。落实专项应急保障资金,完善使用机制,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园区新建改建道路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等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依托企业资源,进一步完善海上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增加疫情防控、职业健康、道路运输等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补充应急救援特种装备。充实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第三方应急物资储备考核评价机制。
(二十七)健全应急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区域一体化应急响应实体化运作,加强与金山、奉贤分区在应急值守、应急信息互通、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方面的联勤联动,在应急联动协同方面实现一体化。整合消防和医疗急救资源,形成区域联动。加强与金山、奉贤公安力量在舆情等事件处置中的联防联动。完善海关、海事、边检、公安、交通执法等管理单位与医疗中心、码头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联防联控机制。
附件:上海化学工业区2022年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上海化学工业区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 |||||
类 别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单位) | 完成时间 | |
一、压实安全责任 | 1 | 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清单与安全督导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组织人事处、综合办、安委办 | 全年 | |
2 | 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落实安委会和应急委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责任 | 综合办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 全年 | ||
3 | 做好重要节点、重大任务安全管控与应急保障工作 | 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安监处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 全年 | ||
4 | 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措施 |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全年 | ||
5 | 推动危化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从业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和职业技能提升 | 安监处、组织人事处 | 全年 | ||
6 | 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消防宣传月等宣传培训活动 | 安委办、市场监管支队、消防支队、区工会 | 二季度、 四季度 | ||
二、防范安全风险 | 7 | 每月进行安全风险提示,常态化开展园区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启动五年一次的园区区域整体性风险评估工作 | 安监处、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交通执法大队 | 全年 | |
8 | 推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督促落实化工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措施 | 安监处、三区联动办 | 全年 | ||
9 | 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风险分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市场监管支队、特检院 | 全年 | ||
10 | 加强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加强系统运行状态管理和在线监测预警功能 | 安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 | 全年 | ||
11 | 推动企业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高SIS系统安全防护等级 | 安监处、消防支队 | 全年 | ||
12 | 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开展苯乙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部分涉及烯烃类储罐、应急火炬的企业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 安监处、消防支队 | 一季度、 三季度 | ||
三、提升本质与过程安全 | 13 | 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十四五”专项规划》重点任务,试行《科创类项目安全准入清单与管理指南》 | 安监处、消防支队、公安分局、市场监管支队等成员单位 | 全年 | |
14 | 深化三区联动项目服务联络员制度和许可会审会商工作机制 | 三区联动办 | 全年 | ||
15 | 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 标准化工作推进组、企业协会、安委办 | 全年 | ||
16 | 推动企业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老旧装置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动态监控 | 安监处 | 全年 | ||
17 | 督促企业加强仓库管理、危化品存放、危险废物风险辨识等,落实危化品储罐区、仓库和现场涉危气瓶的管理要求和安全措施 | 安监处、消防支队、公安分局、环保办 | 全年 | ||
18 | 督促危化品运输、装卸企业,全面做好危化品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检查确认,规范装卸站装卸作业 | 交通执法大队、安监处、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海事 | 全年 | ||
19 | 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 环保办、安监处、市环境执法 | 全年 | ||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 20 | 完成危化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配合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复核工作 | 安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 | 全年 | |
21 | 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和危化品储存安全等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闭环 | 安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 | 全年 | ||
22 | 深入推进厂房仓库、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升级、电化学储能电站、苇塘清理等专项治理 | 消防支队 | 全年 | ||
23 | 推进平安园区建设,探索实现全封闭区域内人、车、路、物实时可视化管理,深化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危险货物车辆和危险货物码头专项检查和联合抽查 | 公安分局、交通执法大队、安监处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 全年 | ||
24 | 夯实推进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回头看”,组织开展涉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压力容器、锅炉安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 | 市场监管支队 | 全年 | ||
25 | 开展深基坑、边生产边施工等工程专项治理 ,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和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 公共事务中心、规土建处、发展公司 | 全年 | ||
26 | 深入开展园区天然气(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规土建处、发展公司、物业公司、安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天然气管网公司 | 全年 | ||
27 | 加强码头、储罐、生产企业整个供应链的智慧海关系统监管,加强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和营运资质的动态管控,对内河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相关涉危作业开展监督检查,实施海岸线联合巡查工作机制 | 海关、海事、边检 | 全年 | ||
28 | 深入推进健康园区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基因扩增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区域公共卫生能力,深化粉尘、高毒物品等专项治理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岗位专项检查 | 医疗中心 | 全年 | ||
五、强化应急管理 | 29 | 深入推进应急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企业应用示范工程,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数据扩容工作,推进园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项目建设 | 安监处、公共事务中心、应急响应中心、经发处、计财处 | 全年 | |
30 | 持续推进区域一体化应急响应实体化运作,加强与金山、奉贤分区在应急值守、应急信息互通、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方面的联勤联动 | 应急办、应急响应中心、金山分区、奉贤分区 | 全年 | ||
31 | 修订突发事件疏散撤离、特种设备等5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 | 应急办、综合办、应急响应中心、公安分局、市场监管支队 | 全年 | ||
32 | 吸收更多社会化应急专业队加入园区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微型消防站业务能力建设,抓好轻、重型化工攻坚专业队建设,指导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实体化运作,加强联合训练演练 | 应急办、消防支队 | 全年 | ||
33 | 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完成汛前雨水管网清淤和泵站设施维护 | 防汛办 | 二季度、 三季度 | ||
34 | 开展园区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春季和秋季防雷设施专项检查 | 安监处、市防雷中心 | 二季度、 三季度 | ||
35 | 落实专项应急保障资金,完善使用机制 | 应急办、计财处、经发处 | 二季度 | ||
36 | 完善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管理单位与医疗中心、码头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联防联控机制 | 医疗中心、海关、海事、边检 | 全年 | ||
备注:“黑体字”的为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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