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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类别:信息公开专栏
  • 文件编号:沪化管〔2023〕18号
  • 信息日期:2023-02-24 11:46
  • 责任部门:管委会
  • 信息索引号:jjfzc-006-2023-000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 化学工业区2023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沪化管202318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

化学工业区2023年安全生产和应急

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各企业:

近期,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了《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遵照组织实施。

 

 

                          2023224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安全生产

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人民城市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适应安全发展新要求,着力在强化责任、防范风险、本质安全、提升能力等方面下更大功夫,精准治理重点领域,持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守牢安全底线,为园区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深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一)全面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加强党对安全发展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十五条硬措施”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防控重大风险、压减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推动“本市78条工作举措”落地见效。将风险研判和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列入管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工作议题。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化工专业人才相对偏少的问题。组织开展党政领导班子带队的联(综)合安全检查和督导检查。

(二)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切实落实安委会和应急委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和应急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依托园区环境保护、公安、消防救援、职业健康、市场监管、海关、海事、边检和交通执法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管理职能,以安全联合检查等工作为载体,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补位,推动多部门采取综合对策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协同治理和综合治理能力。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落实重点任务。做好重要节点、重大任务安全管控与应急保障工作。

(三)巩固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依法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坚持示范引领,选树一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典型示范企业,带动园区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健全完善企业风险识别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监测预警、隐患自查自纠、安全告知和承诺等工作。严格做好企业负责人化工专业背景合规工作,严格特种作业等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严格企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主体责任履责报告、警示通报和负责人约谈等制度。督促业主单位加强承包商队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实施承包商安全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期复评和创建工作。

二、全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四)常态化研判防范安全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和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园区各企业原辅材料供应、乙烯产业链和氯产业链等主要产业链供应关联情况,落实“零等待作业”“零延时验放”等措施,服务码头企业发展和化工业务扩展,保障园区口岸供应链产业链畅通,确保园区产业链、供应链平稳运行。持续开展园区季节性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工作,加强消防、公共安全、危化品、特种设备、承包商管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职业健康、防汛防台、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形势研判,强化重点领域防范,落实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和应对措施。加强与权威专业机构合作,完成每5年1次的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和区域消防安全专项评估工作。

(五)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督促危化企业做好隐患自查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严格落实化工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向市级监管信息系统报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把双重预防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的重点内容,推动企业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风险分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六)常态化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持续完善规范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执行专家等专业人员全程参与制度。实施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常态化管控。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按规定内容逐项对照开展自查,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备案和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等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运行状态管理和在线监测预警功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水平。

(七)强化高危领域风险管控。根据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隐患排查要点,精准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企业实现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高SIS系统安全防护等级,最大限度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和降低危险源风险等级。涉及硝化、氯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全部建立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推动企业持续开展降低反应安全风险的技术改造。开展国家和本市部署的氯乙烯生产储存等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余项与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巩固提升工作。研究实施危化品车辆停(蓄)车场项目建设方案。

三、持续提升本质与过程安全

(八)坚持源头管控和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十四五”专项规划》年度重点任务实施。结合老旧装置专项整治和电子化学品等风险较高项目落地园区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工作实际,全面深化应急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充分发挥专项扶持资金的扶持效应,优先鼓励企业对关键设施设备进行预防性提升和本质安全改造,鼓励企业主动更新趋于老旧的装置,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加强合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加强检维修及边生产边施工隐患排查。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危化企业全覆盖。

(九)紧抓企业过程安全管理。深化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搭建平台,交流分享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实践,引导推动企业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危化企业RTO改造等环保治理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VOC治理项目边施工边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或科创研发的企业(单位)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推动企业继续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精细化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老旧装置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动态监控,落实设备本体安全和装置本质安全要求。督促企业加强仓库管理、危化品存放、危险废物风险辨识等,落实危化品储罐区、仓库和现场涉危气瓶的管理要求和安全措施。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做好环境风险隐患和环保设施安全的排查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十)加强大检修安全管理。做好上半年赛科等企业大检修及氯产业链企业每年集中检修的服务督导工作,抓实抓细检维修安全管控。各企业要加强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报备检维修计划和方案,加强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化工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场所、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违规行为。企业在开(停)车和检维修各阶段,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停)车方案,充分辨识受限空间、动火、高处等特殊作业及高压清洗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许可审批,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探索建设集承包商检修作业应知应会与应急体验平台,形成示范企业应用工程。

(十一)完善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应急委、消防委、海防委及防汛指挥部的职能作用,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市级职能部门与驻区管理单位工作的协同联动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安监、消防联合监管(消地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六个联合”(联合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互通、应急联防联动、联合培训宣传)。充分依托市应急局执法总队合力加强执法检查,形成定期会商、对较大风险隐患互通会办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有效的工作做法,编制园区安全公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修订企业安全和应急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综合采取考核、约谈、事故通报与联合惩诫等措施强化企业负责人履责和企业第一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切实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强化化工、安全专家技术支撑,加大经费保障。持续完善常态化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规范、优化第三方巡检服务内容,提升巡检化工专业人才和专家比例,提高巡检专业化服务水平,健全专业技术服务、巡查巡检和部门检查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

(十二)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加快大中型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打造大型企业个性化实训基地,推动提高岗位操作人员和检维修人员风险认知及操作技能,逐步推广到其他取证企业和医药化工企业。推动危化企业人员学历资质、特种作业、自动化仪表及消防控制室等相关岗位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和园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深化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现场急救等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继续完善承包商准入安全培训和企业新任负责人、HSE部门负责人安全培训与考核制度。对照《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推进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和重点监管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复训等工作。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引导标准化三级企业提级创建。继续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活动宣传、警示宣传,组织开展新颁布法规和标准宣贯,优化、固化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质量月、消防宣传月和公众开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设置园区事故警示教育点,组织开展专题事故案例剖析和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强化用身边事故教育身边员工的安全文化意识。深入开展责任关怀工作,发挥责任关怀对安全环保健康的促进作用,广泛开展“安康杯”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四、精细化治理重点领域安全

(十三)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和本市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园区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配合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和治理整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深入开展以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联合检查、安委会成员单位牵头的专项检查,邀请专家参与的指导服务检查,涉及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以及委托第三方的日常检查等多形式的检查。精准化开展危化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和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闭环。配合市应急局执法总队开展重点时段、危化品仓储信息化管理、危险化工工艺隐患清零等专项执法检查,深化危化仓储、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油气管线、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等国家和本市部署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危爆物品流向登记、凭证购买和转让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剧毒、易制毒、民爆、易制爆等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进行购销、仓库、实验室重点危化品流向抽查核验。

(十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会商、隐患抄告、联合执法、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强力推进重点时段、重要活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抓老旧装置突出风险治理,进一步健全园区和企业层面的火灾防治管理体系,有序推进火灾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加强综合执法与联合管理,深入推进厂房仓库、老旧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苇塘清理、电化学储能电站等专项治理。加强企业建构筑物合规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常态运行消防观察员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区域消防联防工作,推动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十五)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对承包商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大检修承包商人员实操培训工作,每季度通报承包商安全不诚信行为。将承包商纳入业主单位的HSE管理体系,统一标准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管理部门、业主单位以及承包商的HSE职责,层层落实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责任。业主单位要细化完善承包商资质审查标准,将承包商是否具备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是否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设施、是否建立HSE管理体系、近两年来是否有良好的HSE业绩等作为承包商准入的基本条件,从源头保证承包商能遵守业主单位的HSE管理制度,进行有效自我管理。承包商开展作业前,业主单位要严格审查其施工方案,向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详细告知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强化施工现场过程安全监督,安排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负责作业全过程的现场监护。

(十六)深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推进平安园区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执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开展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力度,排查整治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持续推动“右转必停”举措和“一盔一带”行动。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危化运输车辆联合检查力度,针对危化品车辆占路停放,大型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非法营运,机动车辆非法改装、管廊下停车,超载运输等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危险货物车辆和危险货物码头专项检查和联合抽查,全面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和设备的检查确认,严格规范装卸站装卸作业,强化对运输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危化品运输和装卸环节的安全风险。加强重点人员、车辆、企业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动道路安全设施改造升级。推进园区全封闭管理优化升级,持续发挥全封闭管理“过滤网”作用。

(十七)提升特种设备监管效能。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强对园区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研判。务实规范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推进起重机械(正面吊)使用环节专项行动、液化石油气“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涉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回头看”、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以及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等一系列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对特种设备该报未报、该检未检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不断督促和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水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工作,提前制定检验方案,调配检验资源,打赢园区企业集中性检验攻坚战。

(十八)提升建设领域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控,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开展深基坑、起重吊装、边生产边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重点排查整治,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查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边生产、边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和应急意识,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持续加强建设工地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台,秋冬季干燥防火、低温寒潮防冻等建筑工地各项安全措施。强化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综合治理,开展园区天然气(燃气)占压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天然气管网、场站、使用单位各环节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园区燃气安全能级。

(十九)保障口岸和海防安全。保障危化品海关监管场所的安全,海关、边检、海事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码头、储罐、生产企业整个供应链的智慧海关系统监管。紧盯危险品船等重点船舶,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规定,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运行等危险货物公路、水路安全监管,规范口岸查验执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确保口岸通关周转安全。统筹推进口岸综合治理,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海港执勤执法,加强码头安全和船舶安全作业管理,加强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和营运资质的动态管控,继续扎实推进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治理等专项整治和风险隐患治理,加强液货船和防污染管理,对内河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相关涉危作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和装卸作业的监管,开展液货船装卸作业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规范性检查。实施海岸线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严打涉水违法犯罪。加强对航道、锚地、码头前沿等重点水域捕捞网具整治,优化通航环境。

(二十)加强职业健康防护工作。以促进企业员工职业健康、保障健康权益为目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健康园区建设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干预、健康企业创建等工作,多措并举为职工创造健康、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提升园区职工健康素养。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法规和管理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申报工作质量控制,积极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职业健康检查等制度措施。深化园区粉尘、高毒物品等专项治理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岗位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职业危害重点工作场所的排查指导,配合市卫健委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治理。持续完善承包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督促落实企业检维修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护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五、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推进安全应急信息化智能化。落实应急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智慧园区和“一网统管”建设,建成投用园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在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扩容基础上,建成覆盖35家危化取证企业、132个重大危险源及重点装置/设施的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化工关键设备设施与特种设备信息化项目方案。支持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综合管理系统,形成与隐患联动的风险动态评估、分析、预警、管控能力。巩固完成2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数字平台建设,逐步推广覆盖至所有危化取证企业和7家医药(化工)类企业。推动园区企业对照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要求,推广智能巡检、特殊作业和人员定位等应用场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为政府监管提供支撑。持续推进边检智能化管控系统和码头船舶梯口抵近监管系统等智能系统平台建设,深化应用港口锚地预警管控系统,完善辖区无人机巡查预警机制。

(二十二)强化常态化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梳理专项预案修编计划,修订发布人员疏散撤离和建设工程安全等5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职责、突出与总体预案的对接,优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进一步提高预案修编质量和效能。结合专项预案结构,理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防范措施,梳理完善上下游产业链、集中仓储等工艺应急处置流程,形成赛科、孚宝等关联企业专项工艺处置方案,统筹应急突发事件全过程管理。制定园区应急演练计划,推动预案演练常态化、实战化。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与分区联动应急推演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专项应急预案等专项演练,加强应急联动处置演练,有针对地组织开展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开展攻坚技能、编程演练、沙盘推演等训练,强化消防等实战训练和化工装置、化学品泄漏等专业科目救援训练,开展应急救援技能比武。

(二十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建强安全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健全安全和应急救援专家决策参谋机制。进一步加强各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保障一个预案一个队伍,吸收更多社会化应急专业队加入园区应急队伍体系,整合企业和社会、政府应急队伍资源,推进化工专业处置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对专业队伍在执勤、训练和演练中的工作指导,坚持同训练、同演练、同处置,提升协同配合能力。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业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化应急专业队伍间的联勤联训制度。加大对微型消防站队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微型消防站、企业消防站比武竞赛等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建强建精化工专业力量,做实做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加强微型消防站业务能力,抓好轻、重型化工攻坚专业队建设,指导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企业专业应急队伍的作用,加强联合训练演练。

(二十四)抓好极端天气处置等防灾减灾工作。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探索建设极端天气气象监测预警站点。及时发布高温、台风暴雨、低温寒潮等极端天气气象预警。落实2023年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编制2023年园区汛期高潮位预报。完成汛前雨水管网清淤和泵站设施维护工作。开展防汛防台专项应急演练和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防台防汛等季节性船舶安全监管。开展园区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春季和秋季防雷设施专项检查,加强对园区水、电、气等场所雷电等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提升各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国际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升园区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五)加大应急保障能力。落实专项应急保障资金,完善使用机制,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园区新建改建道路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等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依托企业资源,进一步完善海上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增加疫情防控、职业健康、道路运输等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补充应急救援特种装备。充实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第三方应急物资储备考核评价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二十六)健全应急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动区域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应急响应实体化运作,加强与金山、奉贤分区在应急值守、应急信息互通、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等方面的联勤联动,在应急联动协同方面实现一体化,强化协同治理能力。整合消防和医疗急救资源,形成区域联动。加强与金山、奉贤公安力量在舆情等事件处置中的联防联动。完善海关、海事、边检、公安、交通执法等管理单位与医疗中心、码头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联防联控机制。

 

附件: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

一、压实安全责任

1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风险研判和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列入党政会议议题。

组织人事处、综合办、安委办

全年

2

研究解决安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化工专业人才相对偏少的问题

组织人事处、安委办


3

落实安委会和应急委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党政领导班子带队的联(综)合安全检查和督导检查。

综合办、安监处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全年

4

严格企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主体责任履责报告、警示通报和负责人约谈等制度,督促业主单位加强承包商队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安监处、公共事务中心、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等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全年

5

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和安康杯等宣传培训活动

安委办、市场监管支队、消防支队、区工会、企业协会

二季度,四季度

二、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6

结合园区各企业原辅材料供应、乙烯产业链和氯产业链等主要产业链供应关联情况,落实“零等待作业”、“零延时验放”等措施,保障园区供应链产业链畅通和平稳运行。

经发处、海关、海事、边检

全年

7

完成园区消防安全专项评估和园区整体性风险评估工作

安监处、规土建处、环保办、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8月份,11月份

8

推动企业落实化工设备安全管理“风险分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市场监管支队、安监处、特检院

全年

9

组织开展两轮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

安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

4-5月,9-10月

10

完成氯化、过氧化工艺全流程反应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推动企业开展降低反应安全风险的技术改造。

安监处

10月份

11

研究实施危化品车辆停(蓄)车场项目建设方案。

安监处、规土建处、公共事务中心、发展公司

4月份,3季度

三、提升本质与过程安全

12

完成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加大专项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对关键设施设备进行预防性提升改造、主动更新趋于老旧的装置。

安监处、经发处、市场监管支队、特检院等成员单位

12月份

13

探索建立危化企业RTO改造等环保治理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VOC治理项目边施工边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安委办、环保办、公共事务中心

3月份、        10月份

14

督促企业加强仓库管理、危化品、剧毒品存放、危险废物风险辨识等,落实危化品储罐区、仓库和现场涉危气瓶的管理要求和安全措施。

安监处、环保办、消防支队、公安分局、海关和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全年

15

做好上半年赛科等企业大检修及氯产业链企业每年集中检修的服务督导工作

安监处、经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5-7月

16

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环保办、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全年

17

形成定期会商、对较大风险隐患互通会办的工作机制,编制园区安全公报

安委办、环保办、公共事务中心、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2月份、全年

18

设置园区事故警示教育点,组织开展专题事故案例剖析和事故警示教育培训

安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企业协会

6月份、9月份、  11月份

四、精细化治理重点领域安全

19

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安监处、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2月份

20

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火灾防治工作。

消防支队

全年

21

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及船舶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危险货物车辆和危险货物码头专项检查和联合抽查。

公安分局、交通执法大队、海事、安监处、消防支队

全年

22

开展涉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压力管道普查治理“回头看”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市场监管支队、特检院

全年

23

开展起重吊装、边生产边施工等分项工程排查整治,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隐患。

公共事务中心、规土建处、发展公司

全年

24

开展园区天然气(燃气)占压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天然气管网、场站、使用单位各环节安全管理。

规土建处、市场监管支队、发展公司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全年

25

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运行等危险货物公路、水路安全监管,统筹推进口岸综合治理,加强海港执勤执法,加强码头安全和船舶安全作业管理。

海关、海事、边检、交通执法大队

全年

26

深入推进健康园区建设,强化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深化园区粉尘、高毒物品等专项治理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岗位专项检查。

医疗中心

全年

五、强化应急管理

27

投用园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

安监处、综合办、公共事务中心、应急响应中心

11月份

28

巩固完成2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数字平台建设,逐步推广覆盖至所有危化取证企业和7家医药(化工)类企业。

安监处

10月份

29

修订发布建设施工安全等5件专项应急预案

应急办、公共事务中心、应急响应中心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3-11月份

30

组织开展石化装置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火灾实战专项应急演练

应急办、消防支队、海关、应急响应中心、医疗中心、金山分区、奉贤分区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6月份、11月份

31

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探索设立极端天气气象监测预警站点。

应急办、防汛办、规土建处、发展公司

6月份

32

开展春季和秋季防雷设施专项检查

安监处、市防雷中心

5月份、10月份

备注:“黑体字”的为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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