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管〔2023〕63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薄双面胶
三期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薄双面胶三期扩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该项目在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88号)已建二期厂房内,新增一条涂布线用于涂布、固化、贴合等工序,并新增一台分切机,建成后薄双面胶产能从9800吨/年增加到24500吨/年。项目总投资为25000万元,预计达产后产值106500万元。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实施后,新增用电量503.4万千瓦时,新增蒸汽7990吉焦,折合年综合能耗为891.13吨标准煤(当量值)、1693.66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建成后,新增产值106500万元,产值能耗为0.016吨标准煤/万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化工区完成“十四五”能耗下降目标。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本项目新增的 10kV 干式变压器,应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中的二级能效要求;
2.应选用高效电机,满足《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20)中的二级能效要求或采用变频调速控制;
3.新增冷水机组应满足《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2015)的二级能效要求;
4.新增水泵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07)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5.冷却塔应选用满足《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091.8-2018)中不低于二级能效要求的设备;
6.项目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 -2006)配臵相应的计量器具;
7.请你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方案,推动实施光伏发电等节能项目。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造。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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