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管〔2023〕79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MDI物流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MDI物流中心项目节能报告》收悉。该项目在科思创一体化基地D600地块新建MDI冷库、MDI灌装站、稳定剂站、氨分配间,在D500地块新建MDI产品缓冲罐区,在E600地块新建物流中心服务楼。项目总投资为51000万元。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实施后,新增用电量588.77万千瓦时,新增蒸汽9630.74吉焦,折合年综合能耗为1052.01吨标准煤(当量值)、1990.63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的能效水平优于原冷库,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效水平。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选用的变压器应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中 1 级能效等级;
2.选用高效节能电机,优先选用变频控制,国内生产销售的设备所配套的电机应满足《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1 级能效等级;
3.采用高效节能 LED 灯,照明功率密度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
4.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标准的要求。项目竣工后纳入企业的能源计量系统统一管理;
5.项目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约 4890 平方米,符合《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新建厂房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造。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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