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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类别:信息公开专栏
  • 文件编号:沪化管〔2023〕94号
  • 信息日期:2023-08-29 16:09
  • 责任部门:管委会
  • 信息索引号:jjfzc-006-2023-001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关于编制化工区管委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沪化管202394

 

 

 

 

关于编制化工区管委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专项发展资金各用款单位:

为做好2024年化工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化工区管委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以及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国家、本市和园区高质量发展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进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化工区管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和单位)应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财政资金投向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

(二)综合预算原则。各部门(单位)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结合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应加强对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以及资产资源的统筹配置。

(三)量力而行原则。各部门(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与财政资金预算规模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科学编制原则。各部门(单位)应夯实预算支出项目库,规范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硬化预算安排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

(五)全面绩效原则。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等引导约束作用。

三、编制范围和内容

(一)部门预算的编制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等。

1.收入预算:就是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2.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预算。各部门(单位)应切实将各项支出需求按轻重缓急纳入年初预算,确保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3.政府采购预算:就是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等规定,编制本部门(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需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支持创新等的相关政策要求。

(二)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

各单位(部门)结合2023年预算执行、2024年预算安排,以及2025年重大项目储备等情况,测算2024-2026年财政资金支出需求,汇总后形成化工区管委会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内容包括:宏观形势分析、收入规划、支出规划和风险评估等。

四、编制要求

(一)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聚焦重点

1.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各部门(单位)应将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化工区管委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安排的首要任务,主动对接先导产业和新赛道,优先保障园区高端制造、绿色低碳、电子化学品专区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加快项目落地投产,持续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化工区管委会将严格落实预算决策程序,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报本部门党组审议。

2.有效保障园区平稳有序运行。化工区管委会将加大园区安全、环保等公共管理保障力度,持续提升园区风险管控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环境治理能力。支持园区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园区治理能级。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园区工作生活需要、整合资源要素,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各项目单位结合化工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本部门职责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轻重缓急将各项支出需求纳入年初预算,新增项目应加强事前论证评估,确保不留“硬缺口”。

3.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部门(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精打细算。2024年,人员经费按照标准内实有人数和支出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安排,项目支出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预算规模。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均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数。同时,要严格执行会议差旅等费用标准,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除国家批准等重大活动以外,不得举办大型节庆、论坛等活动。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1.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市级预算部门财政性结余资金和一年以上结转资金继续按规定上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相关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年度资金用款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结转资金情况,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按实际用款需求申请年度预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园区亟需支持的重点项目。各部门(单位)要定期认真清理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有效减少财政资金结转沉淀。

2.强化资产配置挂钩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的统筹,对于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掘等方式解决。资产存在超标配置、闲置的,原则上不得新增同类固定资产。准确编制新增资产政府采购预算,列明采购的名称、品目、数量和预算金额。按市财政要求,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公物仓资产统筹,先行查询确认公物仓同类资产情况,匹配成功后,调配公物仓资产,确实无法匹配的,经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再安排预算购买资金。

3.加强单位资金统筹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按规定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在单位预算中反映,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求时,原则上不再申请财政拨款。市级行政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将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财政管理范围,市级其他单位要求将非财政拨款收支执行情况一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反映。

(三)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加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库管理。按照“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各部门(单位)要重视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常态化储备。新增入库项目要规范项目名称,清晰反映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不得将同类事项拆分为多个项目。同时,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项目分年支出计划,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实行滚动管理。实施完毕或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无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应及时做好项目清理。在此基础上,化工区管委会将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同类项目设置,统筹编制三年财政支出规划建议,促进跨年度预算平衡。

2.强化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各项目单位的新增重大储备项目要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立项依据,体现本部门(单位)的支出责任;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化工区管委会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数字化项目和办公用房大中修计划等属于专业部门评估评审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和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向专业部门申报。按市财政局要求,原则上在部门预算“一上”前完成新增重大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随“一上”预算同步报送市财政局,并作为预算审核的重要参考。

3.完善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各项目单位要增强当年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安排等衔接,对于当年确实不再需要使用的资金,应于编制2024年资金需求前提出预算调减需求。各项目单位应落实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市财政局将对近三年年均执行率低于95%且结余资金大于300万的部门,按项目支出年均结余额的50%核减2024年预算安排。化工区管委会将完善部门预算调剂制度,运用巡视、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结果改进预算编制,落实整改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4.完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各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需要提前实施的项目,要编制“提前实施政府采购预算”,报经市财政局同意后按程序提前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本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各项目单位要认真对照《上海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照“先有预算,再购买服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合理测算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透明公开

1.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各项目单位要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将成本效益分析方法运用到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降本、增效、优化管理。要全面设置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成本,成本指标应和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相匹配。化工区管委会将在2024年选择重点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试点研究完善公共服务标准、项目成本定额标准等标准体系。

2.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化工区管委会将按要求落实项目、政策、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本市财政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各项目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预算编制)时应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反映项目产出和预期效果;在项目实施环节,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至少实施一次“双监控”;在项目决算环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同时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等相挂钩,进一步推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3.继续做好预算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部门预算和重点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管委会和公共事务中心至少选择1个项目,公开项目的预决算情况,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等项目全部实行项目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公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同时要做好资产信息公开、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2024年预算

1.2023年9月15日前,管委会机关各处室将2024年部门预算“一上”数报管委会计财处;

2.2023年9月20日前,管委会经发处将2024年专项发展资金用款计划建议数和公共事务中心将“一上”建议数报管委会计财处汇总。

3.2023年9月28日前,管委会计财处汇总编制2023年预算“一上”数,经委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局。

4.2023年11月25日前,管委会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汇总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二上”,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财政局。

5.2023年底,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党组会审议后报财政局。

6.市财政局下达年度部门预算批复7个工作日内将预算批复至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发展资金年度用款计划分解后下达给各项目单位。

(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

1.2024年6月5日前,经发处结合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重点梳理2025-2026年重大支出项目。编制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由计财处汇总后报市财政局。

2.2024年9月底前,市财政局汇总编制政府中期财政规划,报财政部备案,完成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20238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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