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管〔2024〕13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
化工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
场所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化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期化工和火灾等事故教训,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办和市安委办部署要求,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园区制定了《上海化工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方案》,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化工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
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和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本市贯彻落实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上海市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园区各部门为共同做好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以最好水平、最严要求、最高标准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保障园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各类有影响的事故险情,为全力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岁末年初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查隐患、强整治、遏事故”专项行动,以及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二)组织开展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主要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石油化工粉体料仓防静电燃爆设计规范》等标准为基础,展开整治工作。
(三)排摸整治仓储与厂房合用场所。摸清园区是否涉及一个标准厂房由多个企业合租合用的储存、生产共用场所,做到发现一批、整治一批。
(四)开展企业“低温库”的专项整治。做到底数摸清,精准掌握企业“低温库”的制冷方式、数量面积、控制温度等数据,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切实强化“园中园”企业、高层建筑等单位、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重点针对相关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等。
(六)加大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的检查整治力度。对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等从严整治,严格杜绝此类现场发生。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底),摸清底数、明晰责任,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隐患的区域场所即查即改。
第二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全部上账、动态跟踪,针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实施集中攻坚综合整治。
第三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分级验收、闭环销号,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四、综合整治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整治方式
综合整治主要分为日常排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
(二)整治范围
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涉爆粉尘企业、仓储企业、“厂中厂”和“园中园”企业、“低温库”和冷库企业、高层建筑等单位、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检维修和施工项目为重点检查范围。
(三)整治内容
对上述重点区域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摸,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体系、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要求;存在“三合一”,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违规改建施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用疏散通道;设施器材管理配备不到位等情况,以及“双瓶”(电动车电池、瓶装液化气钢瓶)使用管理,消防和燃气安全管理,低温库及冷库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整治分工
1.组织召开今冬明春等阶段性安全生产和防火会议。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判分析园区安全形势,推动开展好阶段性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安监处、消防支队)
2.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涉爆粉尘、仓储企业、在建工地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安监处;配合部门: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公共事务中心)
3.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责任部门:消防支队;配合部门:安监处)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开展。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摒弃松劲、麻痹思想,切实落实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全部上账。对于整治难度大、成因复杂的突出问题必须协调解决。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严格落实提醒警示、挂牌督办、重点管控等措施。
(二)坚持综合施策。提高检查整治的精准性、有效性,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即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全程跟踪。属于重大隐患的,由安委办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加强多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沟通,及时总结报送。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将第一阶段检查整治情况报送,后续综合整治情况分别于3月底前、10月底前、12月底前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并于12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