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管〔2024〕31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复上海
化学工业区应急响应中心2024年度
业务经费预算的通知
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2024年应急响应中心2024年业务经费预算的请示》(沪化公共事务中心〔2023〕1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安排的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2024年度业务经费预算。
请你单位接批复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核算。
特此批复。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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