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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类别: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沪化管〔2024〕41号
  • 信息日期:2024-04-08 14:38
  • 责任部门:管委会
  • 信息索引号:jjfzc-004-2024-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沪化管202441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

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所属企事业单位

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经化工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件: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等要求,学习借鉴“莫德纳”项目推进经验和做法,强化投资促进服务、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上海化工区(以下简称“化工区”)实际,制定本意见,力争实现“地等项目”、“重点项目拿地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统筹协调

(一)加强组织统筹领导。发挥化工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投资促进工作推进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对于纳入市或化工区的重点项目,高效统筹资源,加强项目审批督办、协调、服务,保障项目尽快落地及建设。(责任主体:化工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土地及市政配套准备

(二)提前开展土地收储。根据招商项目和储备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和需求,提前谋划,结合编制国土资源利用联动计划,制定用地方案、确定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及时开展产业、市政配套设施用地收储工作。(责任主体:管委会规土建处、土储中心、发展公司工程部、发展公司经营部)

(三)提前落实市政配套保障。按照园区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机制,与规土建处、土储中心提前做好市政道路土地准备工作,尽早启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决策、前期方案编制、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建设,保障项目落地所需的市政配套需求。(责任主体:发展公司工程部)

三、项目准入和选址

(四)加强项目准入辅导。根据化工区关于项目准入的产业、安全、环保、土地等规定,细化项目招商要求,向企业说明园区要求、工作流程、材料清单等内容。(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

(五)优化项目准入评估。修订化工区产业项目准入办法,重点开展项目产业导向、技术水平、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和投资能力等评估,扩大免打分评估范围,修订综合评价内容。鼓励零增地投资项目,除能耗强度高于化工区目标控制值、污染物排放较大、安全风险较大的生产项目以及非必要的配套设施项目需要评估外,其他零增地项目免评估直接备案。(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发展公司经营部)

(六)加快项目准入流程。发展公司经营部进行项目初审,并书面预征询管委会相关部门意见。经发处收到项目预审材料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准入评估会或者通过会签方式进行准入评估;收到项目准入会后补充完善材料后原则上一周内报送主任办公会。(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发展公司经营部)

(七)争取“两高”管理突破。争取市发改委、经信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支持,参考有关省份的做法,对于化工项目进行“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精准定义“两高”范围,加快项目前期速度。(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环保办)

(八)提升项目选址效率。梳理园区可供地块的土地收储、控详规调整需求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条件,结合地块安全、环保等管控条件,分析提供可供地优先等级,明确项目选址与环保、安全、空间规划、公用配套条件等相符性判断,提高选址效率。(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发展公司工程部、管委会规土建处、环保办、安监处)

(九)匹配公用配套方案。项目准入后,推进客户与公用工程企业进行对接,根据客户需求,初步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公用配套方案。(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发展公司工程部、投资公司)

四、土地供应

(十)加强土地供应辅导。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跨前服务,细化指导企业相关要求、工作流程及材料清单,提高土地招拍挂材料质量,加快土地招拍挂进程。(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

五、前期审批

(十一)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针对重点项目,在拿地同时,容缺开展规土意见书、设计方案审批。开展区域地震评估和区域雨水排水能力复评,纳入园区控详规实施告知承诺。(责任主体:管委会规土建处、发展公司工程部)

(十二)强化环保要求专业指导。时明确环保管理要求及污染治理重点,帮助企业节省工艺及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及选型时间。(责任主体:管委会环保办)

十三)并联推进环保审批内部流程。在项目环评公示期间开展环评预审,保证项目在环评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时同步提交管委会预审意见。(责任主体:管委会环保办)

(十四)争取安全审批容缺后补。进一步争取市应急局支持,根据项目需要,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重点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受理所需的项目规划批复,争取容缺后补受理,加快审批进度,推动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无缝衔接。(责任主体:管委会安监处)

(十五)缩短能评审批时间。对于能耗低于5000吨标煤的项目,在收到节能评估意见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节能审批。(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

(十六)加强联动缩短时间。协调市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多方会审会议等方式,提高评估报告质量,缩短专家评审和项目审批时间。(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环保办、安监处、化工区医疗中心)

六、工程建设

(十七)推进建设工程精准监管。结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关键节点及项目特点,制定个性化、标准化监管程序和内容。(责任主体:化工区公共事务中心)

(十八)跨前指导强化沟通服务。在工程监管、消防验收工作中提前介入,提供工作流程和材料清单指南,告知企业园区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内容和要求,并加强过程中的沟通与服务。(责任主体:化工区公共事务中心)

(十九)落实公用配套连接。项目备案后,及时推动客户与各公用工程企业进行对接,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落实公用工程配套方案,加快公用配套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化工区投促中心、发展公司工程部、投资公司)

七、项目推进服务

(二十)推进项目审批“按图作战”。梳理项目审批流程,提前做好企业辅导。对于重点项目,与企业协商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前期进度表,协助企业尽早启动环评、安评报告及设计方案的编制,辅导企业审批流程,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推进项目报批流程。(责任主体:化工区投促中心)

(二十一)帮助提高报告编制质量。提供园区产业、安全、环保、节能、卫生等基础数据材料,帮助企业节省“两高”、环评、安评、能评、卫评等项目评估报告编制时间。(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环保办、安监处、化工区医疗中心)

(二十二)缩短内部工作时间。进一步优化相关会议纪要流转流程,提高会签效率,原则上收齐所有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出会议纪要。(责任主体:管委会综合办、发展公司办公室)

八、考核与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项流程数字化监管。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开发,进一步使得项目审批的各环节可视化、审批问题清单化、各部门职责透明化,加快项目落地进度。(责任主体:管委会综合办、规土建处)

(二十四)强化项目推进宣传。聚焦重点项目,通过知名媒体、园区微信公众号、专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宣传力度,营造全力推进项目落地的良好环境。(责任主体:管委会综合办)

(二十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完善项目推进考核评价激励体系,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提高项目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加强对涉及建设审批等重点岗位工作力量配备,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责任主体:管委会组织人事处、发展公司干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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