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化管〔2025〕2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化学
工业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园区公共安全,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上海化学工业区规划四至区域(北至沪杭公路、南至海湾大道、东至东河路、西至道华路)内及码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销售、燃放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对违反本通告并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市民举报涉及化工区内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962911或37585110。
特此通告。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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