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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类别: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沪化管〔2026〕27号
  • 信息日期:2026-04-29 15:18
  • 责任部门:管委会
  • 信息索引号:jjfzc-004-2026-002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工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导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化工区各应急联动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园区应急指挥体系,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级职责分工,提升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科学处置、高效救援能力,近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化工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导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上海化工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导则

  1 总则

  1.1 依据2025年制定的《关于完善上海化工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园区应急管理能力,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结合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导则。

  1.2 适用于上海化工区29.4平方公里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主要包括企业生产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污染等事故,公共安全、信访维稳和公共卫生等事件。其他突发事件,可参照执行。

  2 单位及人员职责

  2.1 应急联动单位职责

  (1)化工区应急委:化工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主任,统筹园区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风险防控、应急准备与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跨部门、跨区域联动。

  (2)化工区应急办:日常工作由管委会安监处负责,承担化工区应急委日常事务,推进预案实施、协调资源调配。

  (3)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作为化工区应急委下设的执行部门,以平急结合的方式,日常落实值班值守、接处警与信息汇集等任务,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园区企业、驻区管理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力量等,进行指挥调度与综合协调。

  (4)化工区管委会综合办:统筹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导向。以化工区管委会和驻区单位名义拟对外发布的情况信息,未经管委会综合办同意,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对外报送。

  (5)化工区管委会安监处(应急办):统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对,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物资保障,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与评估,协调专业救援力量开展处置。

  (6)化工区管委会环保办:开展事故现场大气环境应急监测,提出污染防控与处置建议。

  (7)化工区公共事务中心:负责按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8)化工区医疗中心:负责事故伤害人员急救,组建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病员急救转运。

  (9)化工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涉刑事、治安、交通等公共治安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配合开展其他应急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的先期处置。

  (10)化工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建筑物坍塌救援等,开展人员搜救与被困人员转移,参与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

  (11)化工区市场监管支队:负责按照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12)化工区防汛办:负责防汛防台、内涝处置,组织排水管网抢修,保障防洪排涝。

  2.2 相关人员职责

  (1)应急响应中心值守人员:按照接处警要求5分钟内形成文字版的突发事件信息稿(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救援状态等要素),向指挥长报告、向管委会值班干部报告。

  (2)指挥长(响应中心主任、副主任):接报后应第一时间启用指挥群,群内通报突发事件文字版信息,明确指定“主责部门”,向群内成员单位下达应急救援调度指令,督促、提醒各单位按时报送信息,配合各部门诉求进行协调联络各方应急力量。若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应立即向分管委领导、值班委领导报告。

  (3)各单位、各部门:应提前指定突发事件负责人员(可建立AB角色),响应中心提前预设指挥群,做好工作培训,根据应急事件按需启动指挥群。指挥人员到达现场或者响应中心后,群指挥模式转化为现场指挥模式。

  3 应急指挥流程

  3.1 接处警阶段

  企业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962911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接警员向值班长报告,值班长根据警情类型和预案,报告联动部门(值班长现场通知消防),A岗接警员于接警后联系公安,B岗接警员于接警后联系其他联动单位。值班长于接警后致电向指挥长报告事件情况。指挥长根据初报情况判断事故响应级别,并启用线上指挥群。

  启动园区四级响应,值班长电话报告安监处处长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启动园区三级响应,指挥长电话报告管委会分管领导,值班长(值班员AB岗分工)电话报告安监处处长、综合办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监处处长报告管委会主要领导。

  启动园区二级响应,指挥长电话报告管委会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值班长(值班员A、B岗分工)电话报告安监处处长、综合办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启动园区一级响应,应急响应中心15分钟内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指挥长电话报告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值班长(值班员AB岗分工)电话报告安监处处长、综合办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原则上,园区二级应急响应与市级IV级相对应;园区一级应急响应与市级II级相对应。

  3.2 突发事件分级响应

  园区四级响应:企业自行处置为主,响应中心值班长跟踪事故进展。事故处置完毕在工作群向指挥长报告。

  园区三级响应:在应急响应中心成立指挥部,管委会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应急办主任任副总指挥,由最先抵达现场的应急联动单位负责人或事件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员,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下设6个工作组,由总指挥统筹调度。工作组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综合办主任担任,组员由综合办、安监处、消防支队、公安分局、环保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一接待市级职能部门领导,各条线部门应第一时间将市级部门领导信息报告组长,包括姓名、职务、到达时间等,并督促应急响应中心在15分钟内形成信息初稿,应急办30分钟内核实信息,综合办修改完善信息发布稿,报委领导后,1小时内组织报送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数据赋能组:组长由响应中心主任担任,负责应急响应中心指挥平台数据协同、视频调度保障,应急处置期间向处置现场和有关部门提供数据应用,包括事故单位应急预案、装置平面布置图、主要工艺等基础信息,保障指挥部领导运用系统平台开展指挥调度。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到达现场的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担任,原则上主责部门负责现场指挥,统筹协调现场救援、转移疏散、道路管控、医疗救护、秩序维护等工作。

  舆情应对组:组长由综合办副主任担任,组员由相关业务单位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有序采访,做好网络舆情引导管控等,统一对外答复口径。

  专业处置组:组长由安监处处长担任,负责对接现场指挥部,根据指挥部要求,按照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统一协调调度相关社会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序投入处置或善后工作。

  专家组:由安监处视情指派专家组成。

  园区二级响应:管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工作组组成、职责、工作要求同三级响应。

  园区一级响应:由市领导或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统筹事件处置,化工区应急力量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组成、职责、工作要求同三级响应。

  3.3 突发事件处置善后

  (1)指挥长:根据指挥部指令、预案要求,或者主责部门建议,宣布事件转入后期处置。事件结束后,视情组织开展应急指挥工作复盘总结会议。

  (2)主责部门:及时在工作群内报送进展信息。涉及伤亡的事件,指导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就事件信息发布、救援措施、家属安抚、赔偿等事宜做好善后工作。组织或者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等调查评估工作。

  (3)其他联动部门:在事件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中,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落实。

  (4)涉事企业:应成立事件调查组(或事件应对专班),做好后续事故调查、伤员救治、善后安抚、恢复生产等工作,应由主责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信息报送流程简图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工和职责示例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

  附件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信息报送流程简图

屏幕截图 2026-05-20 143953(1).png

  附件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工和职责示例

  选取以下典型事故,进一步明确指挥体系中的主责部门、联动部门及应急处置职责,具体以各专项预案为准。

  一、火灾爆炸事故

  主责部门:化工区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组织扑灭事故现场的火灾、抢救被困人员;阻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和事故状况恶化。联动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协助事故处置。

  二、危化品泄漏事故

  主责部门:管委会安监处、化工区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专业队伍的调派、危险品的转运;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扩大的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联动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协助事故处置。

  三、交通事故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

  主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织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实施交通管制等强制性措施;组织、协调营救伤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等调查处理工作,判明交通事故原因、性质,控制肇事者。联动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协助危化品车辆等事故处置。

  四、建设工地事故

  主责部门:公共事务中心。

  负责牵头组织由化工区管委会颁发的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导、协调相关联动部门开展联合处置。联动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协助事故处置。

  五、群体性事件

  主责部门:管委会综合办。

  负责牵头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联合相关部门研判事件信息,确定事件性质,并依据专项预案的要求开展联合处置。联动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协助事故处置。

  附件3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 震  综合办主任

  成员:张发兵  规土建处(环保办)处长

     陆 平  公安分局局长

     王 永  综合办副主任

     陆一峰  安监处副处长

     李 庆  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二、数据赋能组

  组长:任志刚  安监处副处长、应急响应中心主任

  成员:童文忠  应急响应中心专职副主任

     翟志超  安监处三级主任科员

     韩兆祥  第三方技术保障负责人

  三、抢险救援组

  组长:根据事故类型确定组长

  成员:何善平  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医疗中心副主任

    曾春鸿  公共事务中心主任

    陆一峰  安监处副处长

  四、舆情应对组

  组长:王 永  综合办副主任

  成员: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晓菊  综合办一级主任科员

    张雁宇  消防支队干部

  五、专业处置组

  组长:张温福  安监处处长

  成员:任志刚  安监处副处长、应急响应中心主任

     孙 磊  安监处一级主任科员

     当值值班长 应急响应中心人员

     社会化应急专业队伍人员

  如因工作调整、职务自然更替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人员自动接替相关职责,不另外发文通知。

一图解读: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工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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